中新网杭州7月23日电 (记者严格)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从一九九九年《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后至今,该省民间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已达一万五千例,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正在逐级妥善处理。
据浙江省民政厅提供的数字,近年来全省每年办理的收养登记在五千件左右,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由于法律意识及《收养法》对收养条件的限制,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情况也时有发生,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朱军耕处长告诉记者,这种私自收养由于收养法律关系不能成立,直接导致了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浙江省目前正在集中处理今年四月一日前发生的私自收养,一九九九年《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前的情况通过公证予以办理落户,这之后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尽可能让孩子能够有合法的身份。“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他这样认为。
记者联系了浙江建德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处的一位女士,据她介绍,该市私自收养大概有一百五十多例,甚至有孩子长大成人二十多岁但无法落户办理身份证的情况。其中大部分是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如先有子女后收养或是先收养后有子女,这一次根据国家解决方案,经过补办手续,公告无法查找到其生父母,可以按照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弃婴和儿童予以办理收养手续。目前他们已在当地报纸刊登第一期公告,查找私养儿童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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