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里路段设6个罚款代办点,滥开罚单1小时内罚款1450元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粤纪宣)一公里路段有6个罚款代办点,交警在1小时内罚款1450元。5月8日,央视曝光了湛江公路“三乱”问题。
昨日,省政府纠风办通报事件调查结果,湛江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行政记大过。5月8日,央视《新闻30分》曝光了207国道湛江市雷州英利段存在罚款代办点,当地交警滥开罚单。其后,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相关部门派出调查组赴湛江。
经查,自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207国道雷州市交警大队英利中队附近约一公里路段,先后出现6个罚款代办点。当地居民为过往违章车辆代交罚款,并收取5元至15元不等的手续费。
2009年3月27日,遂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洋青中队副中队长詹侠义带领该队干警秦亚养、协警廖华海至207国道与374省道交会的茶亭路段约3公里内巡逻执勤。从17时20分至18时10分,先后拦停30多辆汽车检查,并对其中12辆进行处罚,开具处罚决定书12张,罚款金额共1450元。
詹侠义等人在检查桂K21165号大货车时,认定该车违规,罚款200元,并在决定书上写“超载等”。按规定,执勤交警“对于有载物超载嫌疑,需要使用称重设备核定的,应当引导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詹侠义等人随意作出“超载”决定,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近日,省政府纠风办通报了对湛江公路“三乱”问题调查处理结果。雷州市监察局给予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林其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雷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黄阳腾行政记过处分。
遂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遂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洋青中队中队长张义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的处分,调离交警队伍;给予洋青中队副中队长詹侠义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调离交警队伍;另有四人也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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