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先亮财产 “老官”能否随后?
□徐经胜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指出,官员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属于个人隐私。官员如果不愿意尽义务公开财产,那就应该辞职。
对于官员财产公示,民众已经期盼了很久。正如《学习时报》这篇署名文章指出的那样,将“新官”作为官员财产公示的“突破口”,的确有着不少好处。如可以大大减少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民众期盼已久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能迈出实质性一步等。而且由于“新官”没有什么“历史包袱”,要求他们进行财产公示,也容易被“新官”接受。
官员财产公示已经喊了二十多年,早在1988年就有要求官员申报财产的立法议案。但是,因为牵涉到官员的切身利益,推行起来难度很大,官员财产公示至今还是八字没有一撇。但是,官员财产公示已经成为一种民意、一种趋势,不可阻挡。从减少官员财产公示阻力的角度,“新官”先行,不是不可以,关键是“新官”先行之后,那些已在官位上的“老官”能否随后?
如果“新官”先行之后,“老官”财产公示长时间不动声色,那“新官”财产公示最终也会不了了之。官员财产公示需要有个“时间表”,这个“时间表”需要明确规定:“新官”要一律先行进行财产公示;对于那些“老官”,其财产公示的时间、范围等,都必须明确。官员财产公示只有一步步有序推进,才能减少阻力,并最终将所有官员“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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