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 杜燕) 从今年8月3日至9月3日,北京将首次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北京市民政局27日表示,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范围是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在北京地区有工作单位、2008年度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进行登记。
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
登记条件是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并且在登记受理期限内;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据悉,社会工作者在登记时应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登记机关审核后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登记证书》。
目前,北京市民政局开设“北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教育管理服务信息网”方便社会工作者登陆、下载申请表,以及查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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