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法院回应网络替身传言
胡斌身份确认无疑
胡斌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压力很大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7月20日,杭州西湖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5·7”案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
网上传播胡斌替身的照片
法院在回应中称,近日,网络上有“5·7”案被告人胡斌系替身的传言,网民对其替身进行人肉搜索,称替身是一位的哥,名叫“张礼礤”,并上传了“张礼礤”的照片。更有网民猜想道:“可能是有3个胡斌。”
此话题目前在网络上不断“发酵”。从7月25日开始,以“张礼礤”为关键词的网络搜索量猛增。在谷歌搜索引擎上,仅用0.15秒,就可搜出约8800个相关查询结果;而通过百度,仅用0.069秒,就能搜出相关网页约765个。
对此,《羊城晚报》、《文汇报》、《广州日报》等外地媒体,纷纷致电西湖区法院,要求法院澄清。而且,网友在网络上不断呼吁:“希望法院或者公安局能拿出一些证据来,不要再让大家猜测”;“真相,真相,我们只要真相。”
法院:经严格司法程序核实
针对上述网络传言,西湖区法院昨日向媒体、网民,澄清以下事实:
西湖区法院于7月3日,在杭州看守所,向被告人胡斌送达起诉书副本时,核对了胡斌的身份。7月15日上午,西湖区法院在杭州市看守所,办理了提押手续后,将胡斌押解至该院接受公开审判。被害人谭卓的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审判长首先核对了被告人胡斌的身份情况,查明系胡斌本人无误。之后,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辩护人、审判长围绕案件事实,先后对被告人胡斌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胡斌对其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做了较为详细的供述。对公诉人出示、宣读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行使了辩护权和最后陈诉权。
在法庭调查阶段和最后陈诉时,被告人胡斌均流泪表示悔意,对被害人亲属表示歉意,并表示对不起在场的父母。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各界群众(包括被害人谭卓的亲属和被告人胡斌的亲属),对被告人胡斌的真实身份均没有提出异议。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法院案件审理过程进行了法律监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律师:怎么可能找替身
“我们都快要精神崩溃了。”对于网上所传胡斌替身一说,昨日傍晚,胡斌的父亲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接受不了,并有被逼上绝路的感觉。
替身说也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江干区人大代表、杭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主任熊辉伦认为,社会如此关注的焦点案件,谁都没有胆量偏袒,更不用说使用替身。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家属只有在判决生效后,才可以会见到被告人。现在案件还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找替身几乎不存在可能性,更没有人敢去触及法律底线。
对于是否会上诉,胡斌家属昨晚表示暂时还没有最终决定。据了解,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一审判决后10天内,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裁定的话,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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