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7月28日电(记者陈颖)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已实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省覆盖。
据海南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介绍,该省从2008年开始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海南省教育厅、财政厅、银监局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以及各商业银行共同组织开展,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和各商业银行具体实施,普通高中和高校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目前,海南已建立顺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作体系。
为做好这项工作,海南2008年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提供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协助做好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等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要求银监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对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指导,定期检查和评价,督促经办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共享相关信息。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其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海南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负责人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实践,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具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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