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7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从2009年开始,我国将利用5年时间重点培育、确立100个左右不同地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以发挥其示范和带头作用。
记者29日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会上获悉,为加快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步伐,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国家、省级确定的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参与示范市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增加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地方作为试点。
李斌强调说:“综合改革示范市必须是改革意识强、创新力度大、经验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地方,宜精不宜多,同时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出。创建过程中,各地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从2009年到2014年,全国将分批确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除现有的42个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外,各地可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扩增试点单位,选择具有不同经济社会条件、工作基础和区域代表性的地方作为综合改革试点。新增试点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与省级人口计生委协商确定。
我国于2000年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改革试点,2005年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经过4次扩大试点,目前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共有42个,覆盖到所有的省区市。省级试点单位已覆盖80%的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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