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广州拟收“交通拥挤费”引法律专家关注

2009年07月30日14:1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广东省广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已获专家评审通过,其中有一个意向就是拟在交通拥挤区域收取交通拥挤费,以减少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负荷。此意向立刻在行政法界引起关注。专家普遍认为此举要过法律门槛。

  “收费”是一个敏感问题。
“这种收费要实施必须经过三个环节:一要有法律依据;二要通过正当程序;三要经过科学论证。”北京大学行政法教授姜明安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姜明安说,政府为了交通管理收取一种费用,需要有法律依据,不得随便收取;决策是否收、收多少,需要经过当地人大审议,然后通过听证后确定;最后应该通过由经济学家、交通专家组成的专业团队,对此事件进行科学论证,主要集中在这种收费是否真正可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成本到底有多大,如果成本大效益小,收费就没有必要。

  “但是,针对收取拥挤费来讲,英国和新加坡都有先例,由于我国没有制定关于收取交通拥挤费的法律,广州如果想试行的话,市政府可以制定规章设定一个临时的收费许可,所谓临时,就是只能收一年的时间,如果想成为永久性收费,需要广东省人大或广州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设定。”姜明安如是说。

  南开大学法学院的行政法教授傅士成则告诉记者,我国对收费问题的管理一直条理不清,人们都希望国家出台一部“收费法”来规制各种收费问题。从行政许可的角度来讲,国家许可收费的权力最低需要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授权,地方规章无权设定收费权限,这是国家许可法的精神。(记者陈煜儒)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肖尧)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