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黄学民)在深圳工作的年轻女子同某,因生活琐事与同宿舍的工友发生矛盾。为解心头恨,同某竟将灭蟑螂药投放到宿舍的饮水机中,导致他人饮用后出现不适。近日,宝安区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判处同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同某1990年底出生,案发前在石岩一家电子公司务工。去年8月份,同某和同宿舍的员工因为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便将蟑螂药放入宿舍的饮水机中。当晚,同宿舍的工友孙某、范某饮用了饮水机中的水后,均出现了肠胃不适等症状。随后,她们在饮水机中发现了水有异样,便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鉴定后发现,饮水机内的水含有敌敌畏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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