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27日,被害人谭卓父亲谭跃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书,称应以“其他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严加惩处当事人,检察院认为量刑在法定幅度内,决定不提出抗诉。
法庭上的胡斌
胡斌生活照
据了解,7月20日下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公开宣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已依法定职责对判决进行了全面的审查。
7月27日17时许,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5?7”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谭卓的父亲谭跃于7月24日以特快专递邮件方式提交的《抗诉申请书》。该申请以法院对胡斌的犯罪事实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不当,应以“其他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严加惩处为由,请求检察机关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
收到被害人谭卓的父亲谭跃提交的《抗诉申请书》后,杭州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请求抗诉的理由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所作出的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确定性质、适用法律方面与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认定的完全一致,量刑也在法定幅度内,故决定不提出抗诉。7月30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已将该决定以特快专递邮件方式答复了谭跃。
记者了解到,因为通知今天刚刚发出,谭跃目前还没有收到,但是对这一结果其本人表示并不意外,他将会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继续申请抗诉。另外,截止到明日零时是被告方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目前胡斌家人并没有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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