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周婷玉)“军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这是卫生部此前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中的要求。
这意味着门诊病人将被问及是否吸烟并将获得戒烟建议和指导。
卫生部副部长刘谦31日在“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2008-2009年度总结表彰暨2009-2010年度启动会”上介绍说,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今年5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
决定还要求,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等。
据了解,北京朝阳医院已于今年3月建成戒烟信息化系统,自7月10日起全院运行,所有首诊医生都要求询问患者吸烟史,并为患者开出“戒烟处方”,包括吸烟危害、戒烟方法和戒烟药介绍等内容。
刘谦强调,我国控烟任务仍任重而道远,需要采取立法、行政、经济、宣传等多种措施推动工作,同时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全民控烟意识的提高。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以来,我国广泛开展控烟履约干预和宣传工作,并于2008年7月启动了2008-2009年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这是我国第一次由政府主办的控烟宣传媒体倡导与激励活动。
为进一步动员媒体宣传、监督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推动控烟履约工作,卫生部决定继续启动“2009-2010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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