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代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本报讯 记者王斌 山西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3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柯汉民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以及王建明代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
决定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山西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柯汉民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决定指出,王建明代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明简历: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福建漳州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参加工作后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劳改检察处副处长、监狱(劳改)检察处处长、检察厅厅长助理、副厅长;1999年4月后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厅副厅长、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2004年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2005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2007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部级)、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2009年6月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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