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决定,我市对非本地户籍人口实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凡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到太原居住的人员都需要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且居住满5年就可以申领太原常住户口。
居住证取代原先的暂住证,意在何为?
群众办证政府“埋单” 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记者看到了“居住证”的设计样本。“居住证”大小与身份证相似,上边的内容除了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还有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址,以及编号。
“在费用上,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据统计,目前,我市登记的流动人口有40万左右,实际数量应该在80万以上。”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队长助理梁跃红表示,“每张居住证的工本费为25元左右,经费完全由政府财政支出,这就是说,如果这80万人全部办理居住证,政府就要拿出2000万元。”
“办理程序更加简单,除了所在辖区的派出所,非本地户籍人口还可以到社区办理。”梁跃红表示。“新规”规定,非本地户籍人口在到达现住地3日内,持身份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用人单位、经营业主或者学校,雇佣或为非本地户籍人口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经营业主或者学校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受公安机关委托设立的服务管理站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房屋进行登记,发放居住证。(来源:《太原日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