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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整治出租车拒载乱象 副省长也常遇打的难

2009年08月04日09:0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武汉拟出台新规整肃的士乱象

  三次拒载将取消从业资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杨磊 实习生徐文擎 陈月红 周木子)您傍晚六点的时候打的能拦到车吗?您碰到过出租车拒载吗?您坐过江城的黑的吗……

  被称为城市流动窗口的出租车,昨日成为武汉市政府的焦点议题——该市决定采取措施彻底改善出租车的一些问题,擦亮流动窗口,提高服务质量,让市民舒心和安心打的。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昨原则通过《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实施办法》,对拒载等七类行为,做出严厉的处罚规定:一年内出现一次给予罚款,出现两次停运3至15天,如有3次将取消司机从业资格。

  对市民此前普遍反映的出租车投诉难问题,武汉市将规定,接到投诉5天内,必须向投诉群众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对目前的一些出租车司机自己聘请“挑土司机”,“办法”首次提出“不行”,并称将对这种行为给予公司500元——1000元罚款。

  常务会上,武汉市市长阮成发表示,出租车行业已成为武汉投诉最多的行业之一,在要求的士经营者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应大力改善出租车司机的工作条件,包括严打黑的,解决司机的吃饭难、停车难、如厕难及加入社保等问题。

  出租车管理部门坦陈江城出租车三大不足

  昨日,在向武汉市政府汇报江城出租车现状时,武汉市交委坦陈目前江城出租车还存在三个不足。

  武汉市交委主任彭俊说,最近几年,武汉出租车基本保持了行业稳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但出租车行业也存在一些不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司机语言不文明、服务不规范。少数司机拒载、绕道、议价等劣质服务行为时有发生。部分时段、部分地段“打的难”。

  二是企业管理不到位。经营企业规模偏小,全市拥有出租汽车500辆以上的企业只有5家,100辆以下的企业达到45家,占企业总数的50.6%。一些企业缺乏抓管理、抓服务的动力。

  三是经营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站点设施建设滞后,给司机候客和乘客乘车带来不便。“黑车”非法营运的存在,干扰了出租汽车正常的营运秩序,损害了企业、司机和乘客的利益。

  副市长亲历打的难:“我有时怕坐出租车”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出租汽车管理实施办法”,没想到,这一议题也引起副市长刘顺妮的共鸣。“我自己不开车,周末休息时常打的,但打的真难。有时拦不到的士,有时拦到了司机一问距离太近,又找理由拒载。”因对服务质量不满意,刘顺妮曾拨打出租车管理处投诉电话,却常常占线。

  她说,“这种投诉放在北京会是很大的事情,让乘客坐上去又下来,是对消费者很大的不尊重。但在武汉,一些出租车司机不怕投诉,还说欢迎你去投诉,这让消费者很不满意。”

  她表示,对这一现象,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同时,武汉市的大多数出租车公司规模不够,要倡导规模经营,公司收的钱要用到出租车上,不能只收钱,不管事。

  武汉市副市长邵为民也提到,一群外地的朋友到武汉,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就是武汉出租车内有点脏,白色或者蓝色的罩布给人留下脏乱的印象。

  市民归纳出租车“毛病”:打的难 短途拒载 卫生不佳

  昨日,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余位市民。大多市民认为,武汉出租车乘坐平时还比较方便,多数情况下质量尚可。

  至于问题则可归纳为四个方面:一:一些高峰时段(特别是傍晚5时-6时)打的十分困难;二:时常会遇到短途拒载;三:部分出租车车内不太整洁。四:部分地段(如火车站)打的难。

  江城出租车,将有哪些变化?

  “出租车管理实施办法”昨获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市交委也承诺加强管理。系列措施之下,江城出租车将出现哪些变化呢?

  鼓励出租车五年更新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对自初次登记之日起营运满五年的出租汽车予以更新。

  六类情况将罚款200元

  如果违反下列规定,将由出租车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一)在空车待租和暂停服务时,显示明确标志;(二)在规定位置置放服务监督卡;(三)不利用车载电台对讲与营运服务无关的事项;(四)不在车内吸烟;(五)规范使用空调和音响;(六)遵守电话预约订车服务规范。

  拒载三次,取消从业资格

  下列七种行为,一年内出现一次给予处罚,两次责令停运3至15天,出现三次吊销从业资格证。(一)载客故意绕道;(二)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三)强行拉客;(四)拒载;(五)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六)不使用计价器;(七)不按标准收费。

  私请“挑土司机”罚款千元

  驾驶员不得擅请其他驾驶员从事营运。确需聘请的,应经出租汽车经营者同意,并办理从业资格、服务监督卡。私请“挑土司机”,对经营者罚款500元——1000元。

  投诉5个工作日有回复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乘客投诉和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交办的投诉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

  今后,出租车全部由公司购买

  武汉市交委称,坚持推行承包经营,凡更新出租汽车的,一律由经营企业全资购置,严防走“买断”经营的老路。

  

(责任编辑:bingqing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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