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电线出差错电死客户家中人 承揽业务者一审被判赔偿9万余元
本报讯 承揽室内电线安装业务,结果雇员粗心大意在走线过程中将电线与有线电视线连在了一起,造成客户家中一人不慎触电死亡的惨剧。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承揽人孙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93668元,其雇员马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孙某在巩义市回郭镇上开了间销售电料的门市部,并承接室内电线安装业务。2008年9月11日,孙某承接了李某家中的室内电线安装工程,孙某雇其未成年儿子航航和马某两人一起施工。9月14日,工程结束,李某支付了工程款。
两天后,李某的妻子在自家水池边遭电击死亡,旁边只有有线电视线。李某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确认李某妻子系遭电击死亡。9月21日,回郭镇政府、公安分局、供电所等单位会同李某、孙某一起对李某家的电线及有线电视线分七步进行了检验与测量,最终确认李某家二楼西屋内的组合开关有明显的电线与有线电视线连接点。当地村委对双方存在的纠纷调解时,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李某遂把孙某连带航航、马某一起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航航与马某为李某家安装的线路工程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使李某家有线电视线带电致李某妻子死亡,作为雇主,孙某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航航与马某存在重大过失,应与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航航未满18岁,其责任由监护人孙某承担。但李某选用没有专业电线安装技术资质的孙某进行施工,也存在过失,依法承担10%的责任。遂判决孙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83668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马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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