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民心工程
记者:对于受益对象的甄别,大家也都非常关心。
齐骥:对于受益对象的甄别问题,相关文件中已经提到了。比如说有的是“三审”,有的是“两审”,再加上“两公示”。从居委会开始,到街道办事处,然后到区,甚至是市一级,相关部门都会进行审查核实,同时还要公示。不仅要在居住的地方公示,同时要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就是通过群众的监督防止那些不具备条件的家庭作假或者骗取了资格,进入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序列。公示环节是很关键的。最近,北京不论是配售经济适用房还是配租廉租住房,都在《北京青年报》上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收入状况等进行公示。
除了通过审查、公示外,还要特别注意防范内外勾结问题。我们对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了严格要求,一定要严格执行规定和政策,一旦发现有些人借助自己的行政权力,把自己的亲友、朋友,本来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通过不正当手段使他进入了这个序列,一定要严肃处理。
记者:有些人担心,如何能让地方政府真正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工作,使“群众得实惠”落到实处?
齐骥:对这个问题,我们从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初期就给予了高度关注。今年3月30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李克强副总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特别强调,各地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明确一位主管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廉租住房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做到“四个到位、一个公平”。一是规划到位,二是资金到位,三是政策到位,四是监管到位,五是公平分配,要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对各地制定和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和定期检查,对问题突出地区进行重点督察。各省级政府也要加强对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关政策的落实。对挤占、挪用资金,甚至出现腐败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我想,只要各级政府尽职尽责,把住“进口”,同时把握好“出口”, 能够使保障性住房确实做到公平的分配。同时,要实行动态管理,就是今天你是低收入家庭,得到了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但是两三年之后,你不是低收入家庭了,就应该退出廉租住房。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使得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尽早实现“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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