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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伙人因40万赌债持刀枪聚众斗殴 误伤无辜女子

2009年08月11日10:2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为40万赌债“结梁子”

  两伙人开“枪战” 无辜女子枉死街头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为40万赌债结下“梁子”,两伙人持刀枪聚众斗殴时,却导致路边一女子无辜枉死。昨日,在武汉市中院一号庭,水火不容的两伙人同时站在被告人席上受审。

  街头枪战击杀无辜

  彭某和吴某曾在一起赌博,赌输了的彭某欠下40万元赌债。

  2008年8月28日15时许,吴某找到彭某位于黄陂的家中讨债,却吃了“闭门羹”。吴某遂在电话中扬言,要彭某“看着办”。彭某当即带领袁某、汤某等人往家赶查看情况,双方在电话中互相对骂、斗狠,并开始召集人马准备报复对方。

  当晚8时许,两伙人在黄陂某酒店门前遭遇。经过一番追击,双方的车都停在了黄陂区中医院的门口,并在此持猎枪展开“枪战”。而此时,女子韩某恰从该处骑自行车经过,不幸被子弹击中后死亡;枪战双方中的人仅受轻伤。

  案发第二天,吴某及三名“手下”、袁某及四名“手下”被警方抓获。

  两“仇家”同台受审

  昨日,检方指控,被告人吴某、袁某等9人聚众斗殴致一人死亡,行为严重,均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吴某对于公诉人的发问一概以“不清楚、不知道”作答,他还一再强调,自己并非此次斗殴事件的指使者。

  被告人吴某、李某、袁某的辩护律师均认为故意杀人罪定性不准。公诉人针锋相对地指出,被告人在主观上不仅明知自己组织他人携带枪支刀具进行聚众斗殴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而且还放纵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9名被告人均表示愿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法庭未当庭宣判。(记者沈度 实习生吴静、袁骞)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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