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仰光8月11日电(记者张云飞)缅甸仰光一个地方法庭11日判处缅全国民主联盟总书记昂山素季3年有期徒刑,随即内政部长貌乌当庭宣布了给予昂山素季减刑和缓刑的命令。
根据这份由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主席丹瑞大将签署的命令,昂山素季被减刑1年半并缓期执行余下刑期,她在缓刑期间须在仰光家中限制居住。
减刑令说,给予减刑和缓刑是考虑到昂山素季是民族领袖昂山将军的女儿,以及民族和解与民主进程。
同一天,美国公民耶托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昂山素季的2名缅甸女佣分别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根据当局的减刑令,这2名女佣也获得减刑1年半,并缓期执行余下刑期,她们将同昂山素季一起限制居住。
昂山素季自1989年7月以来被当局长期软禁,前后软禁时间约13年。今年5月3日,耶托游泳潜入昂山素季住宅大院,5日离开时被缅甸安全人员抓捕。事件发生后,正处于软禁期的昂山素季被当局从家里带到永盛监狱内一栋特别住宅楼拘禁。当局随后启动起诉昂山素季和相关人员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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