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内发现苍蝇、熟食里夹杂着头发、雪糕里吃出异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老百姓生活中最贴近、也最为关心的话题。尤其是夏季来临,各种清凉食品、饮料进入销售旺季,随之带来的消费纠纷、投诉也逐渐增多。
买到问题食品的事情,可能许多人都经历过。
买到问题食品后该怎么办?8月6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很多市民因为不知道该如何投诉或者嫌麻烦,而选择了自认倒霉“丢弃了事”。实际上,除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外,在一定程度上,投诉食品安全问题是每个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实际行动,也是被监管部门鼓励的一种行为。
为了让读者投诉问题食品的渠道更畅通和便捷,沈阳日报《食全食美》专刊,即日起特别推出曝光台专栏,无论是您买到问题商品,还是在食品消费中遭遇不公正待遇,只要拿起电话拨打“024—22690812、22690735”,就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投诉和举报。
我们会认真倾听你的遭遇,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尽可能为您提供解决或处理方案。您也可根据自身经验,为食品安全监管出谋划策。
投诉需有购物凭证
消费者投诉时应该有明确的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其准确的地址。据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谁申诉,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消费者对问题食品进行投诉时,需要有相关证据——购物凭证,比如发票、小票这类的票据。
投诉有期限限制
投诉还要在一定的期限之内进行,因为食品都有一个保质期,如果您买到问题食品后没有立即投诉,等过了保质期再投诉,就无法证明这个食品的问题是出在保质期之内还是出在保质期之外,您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护。或者您买到食品后没有立即食用,放到超出保质期才又食用,这时如果发现有问题,责任由您自负,也不属于投诉范围。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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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举报投诉电话: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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