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人大政治地位和权威性的不断提升,近年来,到人大来反映问题的越来越多。青州人大以切实维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人大信访工作新机制,力求把人大信访工作做好做实。
一是建立特案救助制度。青州人大建立了由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的特案救助基金制度,使没有得到及时赔偿的上访案件被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减少上访。到目前为止,该基金已筹集到救助基金50余万元,对10名被害人进行了救助,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实施书面说理制度。针对缠访和越级访的上访人,青州人大接访数次后仍闹访的信访老户,探索实施书面答复函制度,将上访人的上访理由、支持或者不支持请求的审查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告知,使当事人明明白白信访。
三是法律顾问“会诊”制度。针对上访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信访室与法制委及时召集人大@律顾问进行会诊,研究案情,提出解决方案,转交承办部门办理,提高了转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案件的处理;针对普遍性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工作改进。
四是信访首问负责制度。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信访工作分工负责、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实行首问负责制,即机关全体人员,谁第一个接待上访人,谁就负责到底,直到案件办理完毕,形成了大信访格局。
五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矛盾突出,影响面较大的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拆迁纠纷等群体性上访案件,及时层报有关部门,并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启动重大信访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时处理。
六是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青州人大高度重视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了与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一次调度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分析信访趋势,制定预防措施,研究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信访工作。
七是办理结果反馈制度。信访案件办结后,由信访室向上访人反馈办理结果,听取上访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落实不到位的,跟踪督办,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确保办结实效。
八是信访案件通报制度。青州人大建立信访案件通报制度,信访室定期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办理不及时的,定期通报批评;连续两次逾期未办结的,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要向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限期办结。(赵建华)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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