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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话题:酒后交通肇事致死该当何罪

2009年08月17日14:2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央电视台

  本期征集话题:《酒后交通肇事致死该当何罪?》

  近期,一系列恶性交通肇事案件引发人们的强烈关注:无证、醉驾、逃逸、撞人致死,集诸多恶性情节于一身,成都男子孙伟铭在去年12月14日,醉酒驾车连撞5车,酿下4死1伤的惨剧。

今年7月23日,成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肇事司机孙伟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

  今年稍早前的5月7日,杭州富家子弟胡斌驾驶非法改装车辆,飙车并严重超速驾驶,将走在人行横道上的男青年谭卓撞死,结果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今年6月30日晚,南京男子张明宝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同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8月10日,仅浙江省共查获酒后驾车1389起,醉酒驾车达到165起。

  酒后驾车肇事案件一再作为新闻标题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一时间,有关交通肇事的罪名和量刑问题,引发强烈关注,是死刑还是徒刑?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该不该在《刑法》中单列罪名,是否应否按后果对酒后肇事量刑?本期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评论嘉宾一起讨论。

  调查1:对一审孙伟铭醉驾肇事案的判决您的看法?

  1、 判决合理,无证驾驶还醉酒开车,致死致伤这么多人,就应该偿命。

  2、 判决过重,肇事者是在非清醒状态下犯罪,并非故意杀人,虽然肇事后果严重,但罪不至死。

  3、 不好说。

  调查2:加大对酒后肇事者的惩罚力度,能否起到警示的作用?

  1、 能,尤其是恶性犯罪更需要大的惩罚力度。

  2、 否,刑罚未必越重越好,关键是管不管用。

  3、 不好说

  8月19日,《实话实说》邀请您带着您的故事和观点,走进节目录制现场,热议酒后驾车肇事该不该受刑责?是否应按后果来量刑?把你的看法和故事告诉我们,有可能被选来参加《实话实说》的录制哟!wylxc@vip.sohu.com(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有工作人员和你联系)征集热线:010—63984662 短信报名:13611291670。

(责任编辑:刘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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