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将发布对辖区内法院处理同类案件具有约束性的指导性案例,进一步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据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法律有的立法相对滞后,如“许霆案”中关于“盗窃金融机构”的司法解释就未能将盗窃ATM机的情况纳入其内。
广东高院负责人表示,案例指导的主要作用是填补法律漏洞,平衡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维护司法统一。上级法院确认并发布的案例,代表了上级法院对某一类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倾向性意见和对具体案件的态度,对辖区内法院处理同类案件具有约束性。通过先例判决的公开和指引,还可有效引导公众行为,当事人也可预测诉讼成本。
此外,广东高院还规定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法院也可发布在管辖范围内具指导作用的典型案例。其他中级法院及基层法院应积极向省法院选送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由省法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广东高院要求有条件的中级法院扩大案例发布范围,除涉及审判秘密的一律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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