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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出纳殊途同归:投案自首是最好的选择(图)

2009年08月18日09:3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唐兰宾和曹红军,一个会计,一个出纳,不同的故事,案发后共同的选择———投案自首。选择自首是因为他们知道心怀侥幸无法逃避法律的严惩,更因为他们切实体会到整日提心吊胆的生活滋味不好受。两人的犯罪经历再次提醒那些行走在法律边缘的人,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心怀侥幸,一件事做错了没关系,但不能一错再错,选择自首是最好的出路。

  知道隐瞒不住,他来到了检察院

  今年32岁的唐兰宾原是河南省鹤壁市某单位会计。为了圆自己的富翁梦,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多次挪用单位公款33万余元购买彩票。
7月17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唐兰宾有期徒刑十年。

  初尝甜头疯狂投入

  2006年10月的一天,唐兰宾路过一家彩票经营店,看到很多人围在门口看开奖号码,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某人花了2元钱中了大奖的事情。唐兰宾听后心动不已,他想仅凭工资要成为富翁太难了,要是买彩票中了大奖,那命运就会彻底改变。

  有了这个想法后,唐兰宾就经常10元、20元地试着买些彩票,也中过几十元、几百元的小奖,这让唐兰宾兴奋不已。他认为只要坚持下去,巨奖就在前面等着自己!从那时起,唐兰宾满脑子想的都是彩票,一有空就埋头研究各种彩票的走势和规律。自己手头紧时,他就向亲戚朋友借钱买彩票,但每次都打了“水漂”。

  挪用公款买彩票

  屡次没中大奖,唐兰宾不但没有失望,而且加大了投资力度。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中奖概率。可他又拿不出大笔资金购买彩票,为了筹钱,他开始留心寻觅一切机会。

  2007年12月4日,单位同事李某到财务部上交一笔业务款,当时出纳员不在,李某就把一张以自己名字开户的存折和银行卡交给了唐兰宾,同时告知了他密码,让他转交给出纳员。拿到这张存折,唐兰宾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用这笔公款买彩票,等中奖后再把公款还上。当他决定“暂用”公款时,也有过一丝迟疑和不安,但最终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遗憾的是,幸运之神没有眷顾他,短短一周时间,他就把存折上的10.1万余元用光了,可是连一个小奖也没得到。

  过了十多天,同事李某又将1.4万余元现金交给唐兰宾,请其转交给出纳员。这笔钱又被唐兰宾拿去买了彩票,没想到运气太差,仍然没有中奖。

  2008年1月的一天,单位同事孙某将一张4万元的发票交给唐兰宾,唐兰宾将此发票做成凭证后,以单位一经理的名义到出纳员那儿领取了4万元现金,随后就将这笔钱全部买了彩票。没过几天,单位一工作人员将一张1.7万余元的发票交给唐兰宾下账。唐兰宾则用该发票从出纳员那儿将现金取出,随即将该钱全部购买了彩票,但结果仍是不中。

  此时的唐兰宾已经成了一名赌徒,孤注一掷。从2008年1月至7月,他以单位领导和业务员的名义,分多次从单位领取报销款22余万元,这些钱全部被他换成了彩票,只可惜,都没中大奖。

  备受煎熬终自首

  怕挪用公款的事情败露,为避免引起单位的怀疑,唐兰宾在工作上非常努力,2009年2月在单位一次竞聘活动中,他还被任命为单位下属企业的副经理。成功竞聘为副经理后,需要将财务部的手续交接清楚,此时的唐兰宾感觉事情已经无法隐瞒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4月27日他来到淇滨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5月18日,笔者在看守所见到唐兰宾时,他显得很平静,看起来非常轻松,也许此时此刻他内心的枷锁已被打碎,“我只求能够得到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但是投案自首时,唐兰宾并没有那么轻松,通过调出淇滨区检察院4月27日的监控录像,笔者看到唐兰宾在检察院周围徘徊了很长时间。

  唐兰宾在悔过书中写道:“事情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是错的,但对金钱的强烈追求欲望让我迈出了罪恶的第一步,且越陷越深……曾经舒心的工作、幸福的生活,真诚的朋友、热心的同事都将离我而去,现在想来真是非常后悔,不该迈出这罪恶的一步。如果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只能脚踏实地去工作,没有任何捷径可走。”(赵宝仓 李翠珍 吴豫东)

  自首让他摆脱噩梦

  “欢迎你投案自首!”近日,潜逃了近10年之久的曹红军,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投案自首。听到这句话,曹红军的泪水一下子流了出来。谈起在外逃亡的经历,曹红军悔恨万分地说:“仿佛做了一场噩梦,如今才从噩梦中醒来,一切都可以解脱了。”

  见还款无望便携款潜逃

  1999年,曹红军在辽阳市一家工厂工作,由于工作出色,深得领导的信任,工作时间不长,就被从车间调到会计室,担任出纳员。按理说他更应努力工作,但他没有珍惜,工作不到一年,就挪用公款16万元,并携带公款潜逃。

  曹红军刚当出纳员没多久,他的一位朋友向他提出借5万元钱,说做生意用。曹红军自己没有这么多钱,就从公款中拿出5万元交给了他的朋友。没想到后来朋友说生意赔了,暂时无法还钱,提出再借5万元,到时一起还。于是曹红军又拿了5万元公款,但他的朋友一直也没把这10万元返还。“我想,这事若被查出来,我就算完了。于是,我自己拿了公款6万元,于1999年11月20日跑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曹红军说。

  带的钱被偷但不敢报案

  曹红军带的6万元,在住旅馆时被偷了,但他不敢报案。“身无分文的我曾想过自杀,但一想到年迈的父母,我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曹红军后来对检察官说。旅馆的老板看他可怜,就让他先在旅馆打工,等挣到钱后,再把住宿钱还上。于是,曹红军就留在旅馆打工。“每次看见警察,我就心跳得厉害。晚上睡觉经常做噩梦,真是做贼心虚啊!”曹红军回忆说。

  在亲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曹红军说:“在外逃亡的这几年,工作十分辛苦,心理压力大,感到非常孤独。我知道如果长期这样,精神就会崩溃。”今年6月,曹红军再也忍不住了,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他母亲在电话里哭着劝他:“孩子回来吧,你若投案自首,一定会得到宽大处理的。”

  “7月5日下午1点多,母亲告诉我家里已筹集了10万元。我不能让父母再伤心流泪了,就听了母亲的话,回来自首了。我奉劝那些潜逃在外的犯罪嫌疑人,不要执迷不悟,茫茫天涯回头是岸。”曹红军说。(记者刘键通讯员 卢金友 刘士宾)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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