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提出支付每人21.1万 家属要求赔款总额过亿
包头空难索赔案今天下午首轮谈话
律师—— 能否和解要看东航赔偿金额
本报讯 (记者王巍)今天下午,北京二中院召集5年前包头空难索赔案的各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前的首轮谈话。
今天下午,32名包头空难遇难者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郝俊波,将与包括东航在内的3家公司的代理人首次在法庭会面。
上午,郝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大部分遇难者家属都不在北京,因此下午的谈话不会有家属参与,仅他一人出席。
至于谈话内容,郝律师预测,从法院的角度,可能希望双方能够各让一步,达成和解。
“不是没有和解的可能。”但郝俊波同时表示,由于事故发生后,东航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支付21.1万元的赔偿金额过低,才导致家属们提起诉讼。
这也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起空难集体诉讼案,目前家属们将起诉请求的赔偿金增至1.23亿元,同时要求被告方公布空难细节并在媒体上道歉,同时还增加了在遇难地建纪念碑的要求。
郝俊波表示,每名遇难者家属的实际获赔额度,要在拿到赔偿款后再划定。
而能否达成和解,关键要看东航是否在金额上作出让步。
案情回放
2004年11月21日8时20分,东方航空公司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不到一分钟,即坠入距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事故导致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同时造成地面两人死亡。
事发后,东航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
空难遇难者家属认为,从1993年到2003年,中国居民平均工资增加4.33倍,民航业总收入增加近6倍,对空难者家属理赔,如果还适用1993年的规定不合适。
2007年,家属们提起诉讼,但法院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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