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18日电(记者程士华)4名男子为抢劫交警罚没款,竟然残忍杀害2名协警,打伤1名交警。记者从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4名罪犯近日被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初,单书全与张长征计划抢劫安徽宿州市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青龙集中队执勤交警的罚没款。
单书全又找来在狱中认识的王保玉、史计耀参与。5月15日3时许,4人来到萧县青龙集交警中队执勤地段,单书全持木棍将在警车外执勤的协警刘彦打倒,后又去追赶从警车中跑出的民警杜跃东。王保玉持杀猪刀连续刺、砍刘彦,史计耀持木棍、张长征持钢管殴打另一名协警董建华。董建华挣脱跑开后,四罪犯仍一起追打,王保玉持刀捅刺董建华。张长征抢走一警用工作包,内有7800元及罚款票据等。刘彦、董建华均失血性休克死亡,杜跃东构成轻微伤。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单书全、张长征、王保玉、史计耀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单书全、王保玉、史计耀均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一审以抢劫罪判处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人不服,提出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4名罪犯死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4名罪犯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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