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会纠纷正陷入僵局:亚泰力主执行2007年签下的合同版本,如果他们的主张获得认可,王栋仍将受到5年合同期的约束;王栋本人则坚持认为,2008年与俱乐部签下的一年期合同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孰是孰非,只能等中国足协去裁决,但同样署有王栋亲笔签名的两份合同,却映射出了中国足坛合同管理的混乱。
8月17日,足协、亚泰、王栋三方代表举行第二次会谈,王栋自由身份仍难确立。
1 两份合同,哪份有效? 在王栋现在的归属问题上,球员本人与亚泰俱乐部的认识截然不同,并非哪一方无事生非,双方都有合同可依。2007年,亚泰曾与王栋签署过一份为期5年的合同,但在2008年年初,双方又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工作合同,并依此向中国足协进行了备案。今年,王栋受伤后回青岛老家休养,在俱乐部按照惯例与球员续签合同时,“遗漏”了王栋。
纠纷因此而生,当王栋打算转会纽卡斯尔时,在他是否属于自由身的问题上,双方互不相让,并将官司打到了中国足协。不过,对于这一棘手问题,足协也是左右为难。他们最初给出的态度是,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自行解决。但在协调期过后,王栋方面和亚泰俱乐部都不肯做出让步,17日,足协仲裁委员会再次召集双方,继续协调此事。
2 合同冲突,错在足协? 对于为什么要与王栋签署两份合同的问题,曾经骂王栋“脑袋被驴踢了”的亚泰董事长刘玉明的解释是: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球员利益。在签下5年合同之后,俱乐部每年都还要与球员再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子合同,是因为中国足协每年都要为球员注册一次。
看上去,两份合同同时存在的责任似乎要由中国足协来负。刘玉明表示:如果中国足协能够给球员长期注册,我们也不用与球员一年一签合同。我们这样做,一是为了球员注册,二是为了给球员涨工资。所以,不影响这份5年合同的法律效力。而在这份5年合同的框架内,也明确约定了王栋的工资逐年递增。如果没有一年一签的合同,王栋就只能按照2007年的标准领工资。
3 备案问题对王栋有利 刘玉明的解释是否能说得通?一位足球法规专家给出的答案是“没有道理”。“中国足协是给俱乐部下发了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但并没有规定必须得一年一签。如果俱乐部和球员签了5年合同,5年之内,每次注册都带着这份合同去就可以了。至于说牵扯到逐年给球员涨工资的问题,那也完全可以在合同不变的情况下,每年再签一个附加条款。足协应该只认备案过的那份合同,亚泰是拿着一年期的合同去足协备案的,他们与王栋是不是还签了其他合同,足协应该不会去管。”
除此之外,第一份合同的签署方式对王栋也很有利。有记者曾在足协看到过这份合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王栋只在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前面则没有任何签名。至于足协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做出裁决,据了解,是因为仲裁委员会一直凑不齐人。不过,拖得再久,也总有解决的时候。B15a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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