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夏 万红通讯员吴立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风建设,确保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从今天起,市工商局将在全市工商系统窗口部位推出“四个一律”措施,不断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行政问责和处理力度。
市工商局提出,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中心工商工作窗口、12315投诉举报中心、基层工商所、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对外接待窗口岗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依法行政,礼貌待人,文明办事。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凡被行政相对人投诉的,一律进行教育批评;凡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调离窗口岗位;凡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一律进行行政问责,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凡企业或人民群众对窗口工作不够认可,社会满意度不高的,一律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市工商局规定,全市工商系统窗口部位工作人员,要着装规范,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与服务对象交谈要口齿清楚,条理清晰,用语文明;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要坚持首问负责,依法办事,限时办结。工作中禁止使用不文明用语,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出现敷衍拖延、刁难报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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