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亲友孩子要钱花
无良男女心忒狠
戴书伟 通讯员杨志成
本报记者戴书伟 通讯员杨志成报道 市民刘会某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孩子会被人绑架,更让他震惊的是,绑架自己骨肉的,竟然是自己的堂妹和其男友。
今年元旦,市民刘会某的孩子和外甥跟着其堂妹出去玩,之后,两小孩就失踪了。随后,他接到了一名男子的电话,电话中,该男子向他索要赎金30万元。
次日上午,刘会某又多次接到短信,说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收不到钱,就会带着孩子离开广东。无奈之下,刘会某于当日转款5000元给对方指定的账户上。随后,向警方报了案。1月3日,两名绑架勒索的男女在其临时租住地被警方抓获,在另一租居地将两名被绑架孩子解救。原来,2008年12月底,翟某某的女友刘某某因为缺钱花,提出将其堂姐刘会某的儿子从深圳带到东莞,然后向刘会某索取钱财,被告人翟某某表示同意。
2009年1月1日,被告人翟某某与刘某某从东莞市来到本市福田区并购买了手机卡。当日15时许,刘某某以带小孩出去玩为由,将其堂姐的儿子翁某某和其堂嫂的儿子刘某一起从家中带走,然后联系被告人翟某某,与翟一起将两名小孩带至东莞市长安镇沙头村。随后,被告人翟某某在电话中向刘会某索要人民币三十万元。同年1月2日上午,被告人翟某某和刘某某多次给刘会某发短信,威胁称不汇款就会带孩子离开广东。当日中午,被告人翟某某和刘某某又将两名孩子转到临时租用的长安镇沙头南区一房内。刘会某于当日转款5000元人民币至刘某某的银行账号上。1月3日,被告人翟某某、刘某某被抓获,两名小孩被解救。
翟某某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于近日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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