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同事在背后说其坏话,竟将同事挟持并绑在电线杆上,用乱石将其砸死。近日,陈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5万元。
陈某与阿烈(化名)是同事,2008年7月,由于一笔款项在两人经手后不见了,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并互相指责对方将钱拿去赌博,随后关系恶化。
此后,陈某总认为阿烈在其背后说坏话,心生怨恨。于是,他多次打电话给表侄,谎称有人欠其赌债不还,“你帮我把人抓来交给我,我就给你1.5万元”。其在外地的表侄阿恩(化名)遂叫了几个朋友,驾车回大田与陈某会合。
去年8月18日晚7时许,陈某等人将下班回家的阿烈拦下,并挟持其到车上。陈某随后取走了阿烈公文包内的2.5万余元现金。
下车后,陈某叫表侄阿恩等人将阿烈绑在路边电线杆上,并从劫取的钱中取出1万元交给阿恩后让其离开。
此时,陈某问阿烈为何与其过不去。阿烈冷冷回的一句“随便你”激怒了陈某。他扇了阿烈一耳光,又抱起电线杆边上的一块石头,对着阿烈头上用力砸下去。见阿烈使劲挣扎,绳子就要断了,陈某就解下其皮带,将其胳膊绑在电线杆上。接着,他又拿起其他石头、直径约3.5厘米粗的松枝,不停狠砸其头部。事后经调查,其中最大的石块重达20公斤。
最终,阿烈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陈某逃离现场。经鉴定,阿烈系因重度颅脑损伤,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丧失而死亡。(东南快报 张隽吴春迎董克云) (来源: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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