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启动以来,黑龙江省通河县从全县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村经济份额高,新农村建设任务重,农民法律素质偏低、对法律需求增多的实际出发,把“法律进乡村”作为落实依法治县方略的重点工程,以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强化领导,强势推进,深入拓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推进了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
加强四个建设 夯实活动基础 在“法律六进”工作中,通河县委清醒认识到“法律进乡村”任务相当繁重,要真正做到进得去、起作用,必须在领导力量、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及工作保障上采取超常规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通河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欣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继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长林为副组长的“法律进乡村”活动领导小组,重点负责领导全县的“法律进乡村”工作。抽调县直机关干部108人,组成4个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宣讲组和1个讲师团,并拨付财政专项经费2万元,用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依托“千名干部进农家、服务农民促发展”活动,在全县82个行政村组建了“法律进乡村”工作队,为“法律进乡村”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顺利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河县明确了由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运作机制。同时把“法律进乡村”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使“虚任务”变成“硬指标”,为“法律进乡村”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河县在全县涉农涉法部门抽选业务骨干和党校法律教研室教师、律师以及资深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组成了通河县法律进乡村20人专业师资队伍;吸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工作的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普法志愿者骨干队伍。
四是加强阵地建设。把法律农家院、法制小广播、法制文艺大舞台、法制电影大看台等与“法律大集”、“法律广场”活动有机结合,使普法覆盖面达到了95%以上。
坚持四个结合 普法紧扣实际 坚持把“法律进乡村”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通河县在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中,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泥草房改造、征地拆迁、旅游开发等重点工作,将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内容加强宣传,通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现场法律咨询、疑难案件法律援助、介入现场公证,为县委推进乡村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坚持把“法律进乡村”工作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围绕“平安通河”创建、打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等工作,通河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宣传活动及打击“两抢一盗”、聚众赌博、禁毒、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持把“法律进乡村”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现实需要相结合。结合县委“千名干部进农家,服务农民促发展”以及“送法下乡”活动,通河县把与广大农民生产、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分类编印成资料送到乡村。
坚持把“法律进乡村”工作与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通河县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突出“民主管理”这个总目标,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突破口,广泛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拓展四个载体 创新宣传形式 拓展大众传媒载体。今年,通河县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大众传媒,以多种形式宣传密切关系农民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使千家万户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并利用移动和联通通讯快捷、覆盖面大的优势,向区域内群发法制短信,在全县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拓展法律宣讲载体。一是依托县职教中心设立全省首个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二是依托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安排独立的教室,开设法制教育课堂。三是依托公安警务室平台,设立法律接待咨询办公室。
拓展法制文艺载体。通河县聘请文艺队伍作为县法制文艺宣传队,积极利用“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演出具有时代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大力推进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拓展涉法信访接待载体。今年年初,通河县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每周一全县信访接待日,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到县信访办值班,为上访群众当场解答法律问题,宣传国家政策,当好法律参谋。
法律进了乡村,文明就进了乡村,和谐就进了乡村。去年,通河县被命名为哈尔滨市惟一的全国文明县,实现了全年全县无命案,荣获了全省平安县、全省法制环境建设先进县等荣誉称号。今后,通河县要继续深入落实依法治县方略,以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法律进乡村”工作水平,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和谐通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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