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8月28日电(记者周志忠)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宁夏人大新闻通气会上获悉:8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举行立法听证会,对拟议中的两项地方条例(草案)进行听证。这两部地方条例(草案)分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例(草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草案)》
据宁夏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景智和介绍,立法听证会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两部地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使条例的内容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切实反映和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意志。
听证的主要内容将围绕宁夏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结合宁夏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着重就两个条例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请各界代表(陈述人)发表意见和建议。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例(草案)》的听证内容将主要围绕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原则、方式、条件是否合理可行;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标准是否适当;救助金监管的规定是否合适等问题进行。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草案)》的听证内容,将主要围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是否合理可行进行。
景智和说,《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例(草案)》听证会的事件安排在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举行,会期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草案)》听证会于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举行,会期半天。听证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听证会陈述人是从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遴选的,按照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15名陈述人将做出陈述。据了解,陈述人中包含有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代表,民政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和律师,其中还有社会学人士以及刑事被害人救助代表等。
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检察报,以及宁夏日报等地方媒体的新闻记者应邀参加8月31日举行的听证会。此前,有关听证会的公告已经在宁夏地方媒体上做了公布,两个条例(草案)送发了陈述人,听证会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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