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养黑,以政护黑,以“善”遮黑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中央政法委“7.7”会议后,该省的相应措施包括,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涉黑案件,都要由主管副院长或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
对于中央综合治理的提法,地方公安部门负责人深有感触。
“黑恶犯罪往往是综合性犯罪,涉及杀人、绑架、爆炸、强奸等多种刑事犯罪,普通的刑侦部门来办的话,容易缺少对案件和线索的通盘考虑和结合。”河南省公安厅打黑队一位副队长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事实上,近年来的案例表明,在不断打压下,全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与9年前相比已经大有不同。
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组织结构上,团伙头目“幕后化”特点明显,团伙成员从以前的“豢养打手、前呼后拥”,向“单线联系、雇佣打手”的方向发展;在组织形式上,千方百计“合法化”,以商养黑,以政护黑,以“善”遮黑,竭力“漂白”,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另一方面,出现了以威胁取代暴力,逼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重不致命的手法,即“软暴力”行为,既能达到其目的,又竭力逃避打击,抓捕、查证、处理的难度因此加大。
以郑州王冠军案为例。王冠军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起初控制了郑州市二环道果品批发市场的销售和运输。后来他发现在二环道闹事很容易出事,就开始从源头上控制果品市场,并且跟广东、广西的黑社会团伙联合作案,出现了跨省市联动的趋势。
城市近郊成涉黑犯罪新重点
河南省公安厅打黑队的正式名称,叫做“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
2000年全国掀起第一轮打黑风暴后,一些地方的公安机构开始建立反黑专业队伍。河南省公安厅打黑队2005年12月底成立,现有15人。
2007年9月,河南省就要求各地市在年底前都要成立“打黑除恶专业队”。目前,18个省辖市都成立了打黑队,甚至连个别县级市和县区也组建了这样的警力队伍。
据河南省公安厅反黑部门负责人介绍,省厅打黑队主要是协调各地、各部门警力,“黑恶犯罪涉及的人多、事件多、罪名多,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掌握全面的情况,有时涉及比较专业的犯罪,比如洗黑钱等,还要抽调专业的经济人才。”
专业打黑队的成立,是上一轮反黑的突出成果之一。但本刊记者采访中也发现,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日趋复杂、犯罪日趋隐蔽,涉及经济、建设等领域的专业问题,越来越突出。
孟建柱在“7.7”会议上强调,建立政法机关与工商、税务、建设、国土、金融、文化等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地方政法系统人士认为,这一机制的建立,有望彻底改变目前公安为主、政法系统独立反黑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城市的扩张,一些城乡结合部及城市近郊农村潜在的经济价值,近年来受到关注。孟建柱曾着重提出此轮反黑风暴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坚决防止黑恶分子采取暴力、威胁、贿赂手段,操纵选举、把持政权”。
据河南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在一些近郊农村,城市扩张为其带来了房地产等方面的拉动效应,刺激了涉黑犯罪的产生。
郑州市公安局打黑队队长告诉本刊,在河南,像郑州这样经济较为发达、扩张速度较快的城市,周边农村出现类似情况较多。“村委会主任注册一个公司,利用职权以低价强行买村里的地皮,再高价卖出去,此后对经济链条产生一系列的把持行为,控制地产商、建筑商、材料供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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