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石家庄 容不下一个建筑洋名?
□张国举
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石家庄市区生活居住区和大型建筑物的称谓不允许使用洋名(即使用外文或外文直译〈音译〉词汇作为名字)了。(8月30日 新华)
不可否认,城市建筑起名一味追求洋气、时尚,的确是建筑起名文化中的一种病态现象。
应当看到,在公民社会,建筑起名在某种程度上与公民起名有着某种相似之处,只要不违反法律,建筑所有人有权决定建筑用什么名字。政府即使看不惯,也理应保留意见。套用伏尔泰的名言说就是———我不喜欢你的建筑名字,但我誓死捍卫你选择建筑洋名的权利!
我们必须明白的是,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起名越来越多地出现洋名实属情理之中,国人用外文来作为建筑名称虽然未必名副其实,但也反映了胸怀开放与文化进步。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这种中西合璧的文化还未真正成熟起来。
正像前不久有关部门清理“投机倒把”罪名一样,对于不合时宜的“拿来主义”与“崇洋媚外”文化罪名,我们也要进行清理。如果说在现代社会,依然拿“崇洋媚外”与“拿来主义”来指摘新生事物,那么我们干脆停留在过去状态不要发展了。
毕竟,时代在改变,评价事物的标准也需要改变。城市文化即使要保留本土文化的特质,也没有必要一味将西方文化拒于门外。否则,就是一种文化保守主义,对此,我们只能纠正,不能执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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