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进大足中学:家长要挂名企业捐钱
本报记者 田文生
有重庆家长近日向记者反映,大足县大足中学以发送短信或寄送录取通知书的方式,向片区外的部分小学毕业生进行宣传,邀请他们到本校初中部就读,并收取一定费用。
记者来到大足中学咨询入学事宜,表示自己孩子户口在乡下,但想到大足中学就读。教务处一名工作人员问“你小孩考了多少分?”记者答“188分”,对方说“那你上三楼,找王校长”。记者来到“王校长”办公室询问如何办入学手续,他却给记者谈起了“捐赠”,并表示“企业要来捐赠我们欢迎,私人来捐赠我们不接收,按照政策,我们该收的就收”。
据悉,大足县已划分出县城学校义务教育责任区域,大足中学是公办学校,其初中部的义务教育责任区域为龙中路、宏声广场以西的城区范围。大足县发文要求,公办初中不准扩大招生范围,必须按此区域进行招生,责任区内的适龄儿童必须无条件接收;公办初中不准收取学生的借读费,在按办学标准规定还有剩余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少量责任区以外的借读生,但不得收取借读费;公办初中不准到招生范围以外的街镇乡打招生宣传标语和广告,送发招生宣传资料。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说,大足中学按照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从责任片区外的区域招生,毕业考试成绩193分以上(语文和数学的总分)的学生可免费就读该校初中,193分以下、180分以上的交费1.2万元可就读,180分以下的学生则不接收。任何家长,都必须找“企业”挂名向学校“捐赠”,才能获取入学资格。
在大足中学门口,记者见到宝山乡一名学生及其家长,该生考了192.5分,只需多考0.5分即可免费入读。家长告诉记者,他们接到了招生通知,让他们交1.2万元,就可以就读大足中学。他们现在正为筹钱以及寻找“赞助企业”而发愁。
采访中,大足中学“王校长”声称,在办学条件还有剩余的情况下,“上面”给了他们200个名额,可以招收责任片区外的学生。对此,县教委副主任覃非平予以否认,说,公办学校在满足责任片区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可以从片区外招收学生,但不允许收费,教委也没有给过所谓的200个名额。
大足县教委副主任胡光琼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按照规定不允许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自己并不清楚大足中学这方面的情况。
记者查阅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通知”中规定,不得以招生为名收取任何费用。
本报重庆8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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