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计生奖”将逐步城乡一体化,农村将由每人每月80元,逐步过渡到城镇的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
广州城区户籍人口超生一个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15万~30万元,而欠发达地区仅征收几千元甚至几百元,按照“一事不两罚”原则,很多当事人超生后跑到欠发达地区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持缴费凭证回到户籍地要求给小孩入户
本报讯(记者李栋通讯员仁宣)昨日,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在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法检查会上透露,“计生奖”将逐步城乡一体化,农村将由每人每月80元,逐步过渡到城镇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
奖励标准将城乡一致 按照广州出台的新奖励政策,2009年1月1日之后,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全部由政府承担,在奖励对象达到规定年龄时起(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给予每月150元的奖励。据悉,截至8月25日,全市已有近8万群众进行领取奖金的申报,已完成审核工作的有5万多人,8月份已陆续通过社保系统和代发单位将奖励金发放到位。
按照《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规定,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从化市副市长刘宗静认为,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80元的发放标准偏低,建议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
对此,曹鉴燎表示,政府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农村地区“计生奖”以后将会逐步过渡到150元的发放标准,以实现城乡一体化,目前番禺地区已按照每人每月130元的标准发放。
“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在省扶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广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市计生局局长李文耀说,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家庭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特殊困难群体,政府理当给予更多的照顾和关怀,政府将尽力缓解这些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真正在生活上得到帮助,在精神上获得慰藉。不过,市计生局局长李文耀未透露具体标准。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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