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弑父 村民联名“公诉”
数十人上书法院请求严惩凶手 嫌犯当庭认罪却否认多组证据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自幼性格孤僻、性情暴躁的陕西洋县男子李有纲,因家务事与父亲发生争执后,竟弑父解气。
3月26日凌晨,在兰州市西固区河口南街一巷道内,一名满面血迹的六旬老者被人发现已死亡。警方接报后,很快在附近将凶手缉拿归案。令人吃惊的是,制造惨案的凶手竟然是老者的亲生儿子李有纲。原来,现年34岁的李有纲高中毕业后就混迹社会。2000年12月8日,他曾因犯抢夺罪被北京朝阳法院判有期徒刑8个月。出狱后,其父费尽周折在自己供职的陕西省洋县某建筑公司给他找到一份工作。2006年,企业改制时,李父退休,而李有纲则成为下岗人员,后随父回到祖籍兰州西固区河口村定居。据指控,3月25日晚11时许,李有纲和父亲因家务事发生争执,李有纲心怀怨气。次日零时许,李有纲骗父亲和他一同外出如厕,途中顺手在路边的砖垛上拿了块砖头。两人走至门外十几米处的巷道内时,李趁父亲不备,突然朝父亲脸部猛击一拳,旋即拿砖头往父亲脸部猛击数下。父亲倒地后,他又骑在父亲身上,抓住头发往地上猛磕。在老父的呼救声中,李有纲撇下砖头扬长而去,李父当场死亡。
据公诉人当庭出示的李有纲的母亲和邻居反映材料证实,李有纲自幼性格内向、孤僻,不仅好逸恶劳,虚荣心还很强,曾因嫌弃母亲摆地摊丢人,操起小板凳就将母亲打得头破血流。还有一次,因家人盖房子没有开灶做饭,李有纲谩骂母亲时遭到父亲训斥,他竟持刀追赶父亲,其恶行闻名乡里。归案后,李有纲在羁押场所的异常举动也引起警方重视。为查明李有纲有无精神方面的问题,西固区公安局刑侦部门委托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对其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认为:李有纲并无明显精神疾病症状和病态情感,因其下岗在家,生活处境较差,不与人接触,出现人格方面缺陷,但不属于精神病,其作案时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无明显削弱。因此,认定李有纲在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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