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2亿元项目预算未细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4月,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按照审计署党组决定,对审计署办公厅承担的审计署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审计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审计署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了《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公开署部门预算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产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和财政检查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亿元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审计署办公厅在2007年7月、9月分别编制上报2008年部门预算第一稿和第二稿时,由于200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尚未确定,致使审计项目经费2.02亿元预算未按规定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直至年末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和财政部正式批复预算后,才细化到具体审计项目和执行单位。
(二)公用经费占用项目经费115万元。
2008年,审计署在审计外勤经费中支出115万元,弥补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
(三)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150万元。
2008年,审计署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将因故未执行的某外事项目经费150万元,用于另一外事项目的费用支出。
(四)4个所属单位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785.16万元。
2008年,4个所属单位为弥补法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占用项目经费785.16万元,其中所属武汉特派办258.89万元,成都特派办262.94万元,计算机技术中心134.78万元,审计科研所128.55万元。
(五)所属16个特派办2008年共取得房屋出租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61.04万元、资产处置收入37.1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专户管理,而是将上述收入直接纳入部门预算,其中统筹用于弥补法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3159.60万元。
(六)所属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采购不规范金额41.58万元。
2007年3月和2008年2月,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自行采购了72套操作系统和1套防火墙,共支出35.54万元;200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了6.04万元应急使用设备。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公用经费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预算编报管理,并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对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以及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已如实向财政部反映,并商财政部研究解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对所属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采购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专门召开审计长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自觉查找不足,还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改进项目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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