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报告首次“自曝家丑”
我国首度披露中直机构审计结果
早报讯 审计署1日发布2009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以近10万字的篇幅一一列举了54个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审计发现,外交部授权地方外办收取的认证费等共1.32亿元未上缴中央国库。审计公告称,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及时部署整改。
中直机关也犯低级错误
这是自2003年审计署在其官方网站不定期发布审计公告以来,第一次披露中直机关的审计结果。
54个部门单位中,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管局、港澳办、中直管理局四家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公告称,四家中直机关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如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006年5月维修办公楼,耗资270万元并未按规定招标;截至2008年底,国管局中央预算内的基建资金利息收入1490.4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
公告指出,有18个中央部委存在基建、房产违规情况,与一般违规情况相比违规金额都比较大。如1998年,外交部在上海购买了15套公寓,总购房款125万美元(按当时汇率约合人民币465.25万元);1999年在北京购买了一宗土地使用权,价值1700万元;2006年外交部所属驻外机构服务中心在北京购买了一处房产,支付房款等3003.92万元。以上资产共计5169.17万元,均未纳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内核算。
审计署自揭五类问题
审计署自我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5类: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审计署在审计外勤经费中支出115万元,弥补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4个所属单位为弥补法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占用项目经费 785.16万元;所属16个特派办2008年共取得房屋出租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61.04万元、资产处置收入37.1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专户管理,而是将上述收入直接纳入部门预算,其中统筹用于弥补法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3159.60万元;所属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采购不规范金额4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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