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德州9月2日电 一个由三人组成的持刀抢劫团伙,七天内先后流窜两省四县抢劫出租车作案四起,在当地社会产生了极恶劣的影响。然而,抓获嫌犯后,令陵县刑警大队办案人员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由两名17岁少年和一名21岁青年组成的犯罪团伙抢劫的目的竟是为了筹集资金上网。
2009年5月14日13时46分,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刑警大队接受害人李某报警:其出租车被人抢走。接报案后,刑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大队精干力量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堵截。13时53分,刑警大队在郑家寨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在郑寨镇三肖村附近,成功抓获三名抢劫出租车犯罪嫌疑人李阳(男,21岁)、周立明(男,17岁)、史运峰(男,17岁)。
经查,当日12时30分许,在德州东方红路搭乘被害人李某驾驶的出租车到神头镇,当行至神头镇西高安然村附近时,三人手持弹簧刀威胁,将出租车及300余元现金抢走,涉案价值7万余元。针对5月8日、5月12日陵县连续发生抢劫出租车案,民警加大审讯力度,该三人又供认:5月8日至被抓获时,在庆云、临邑、河北东光县骗租出租车至陵县东外环、神头、边镇等地,持刀抢劫出租车及司机财物共作案4起,劫得出租车2辆及现金2500余元,涉案总价值20余万元,劫得资金一部分已用于上网及吃喝。(案中所涉人员均为化名)(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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