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放权”到各区
本报讯 (记者
秦杰实习生王丽颖)“权利是下放了,感觉到的却是权带来的压力”,昨日,一位在基层的工作人员对我市的“放权新政”感触颇深:“获得了权力,不用就是不作为”。
去年,我市在完善城市管理推出了一个“重磅炸弹”:放权,将市级政府责权利“打包”下放到各区。市长阮成发称:“能放的一律放,可放可不放的一律放,上级有明确规定不能放,但从武汉的实际出发,放了有利于发展的,也要积极探索!”
据了解,市政府将把大量原本属于市级政府的规划、土地、建设以及工商、教育、卫生、环保等38类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区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此举就是为了方便基层干事,而避免区级政府因“无权”而导致的“无为而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市区分成比例由原来的五五分成调整为四六分成,同时土地收益市区五五分成试点;各区财力明显改观,在全市每年新增的可用财力中,区里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核心权力的下放,使各区的公共服务建设从相互“比着看”到如今的“比着干”。
赋予区级政府充分的发展权、城管权和相应的财权,区级政府能够承担的责任都由区里承担,以解决当前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如果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将权力束之高阁,将会因为不作为而受到处罚”,放权激发了各区发展的内在活力,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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