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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早报曾对“杨昆千万别墅拖欠物业费”一事进行过报道。 |
东方早报记者 李燕
日前,在《十六岁花季》中出演童老师一角的知名演员杨昆因拖欠2万余元物业费被明君物业公司告上法院并索要物业费、滞纳金等共计4.5万余元的案件。近日,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最终在青浦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昆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2.94万余元。
原告上海明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物业”)诉称,杨昆为居礼别墅业主。2007年12月25日,居礼别墅业主大会与明君物业签订为期两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物业管理费用按每月4.6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计算。原告的起诉书称,杨昆拖欠物业费、班车费、滞纳金共计4.5万余元。
今年8月18日,该案第一次开庭,杨昆却并未到场。事后联系杨昆得知,由于原告起诉时提供的杨昆地址一直无人居住,杨昆本人并未收到传票。“确实没收到诉讼材料,也不知道开庭一事。”杨昆当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杨昆还坦言近期由于丈夫生意失败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涉案的居礼别墅近期将被拍卖。此外,杨昆数次强调,会尽快妥善解决此事。
鉴于被告杨昆是演员、公众人物,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青浦法院在处理此案过程中着力调解,经过法官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杨昆支付原告物业公司管理费29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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