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老伯以他人名义隐名入股上海百老德拍卖公司,与12名自然人共同出资持有该公司股权。几年后,他的本金被逐步退还,可公司承诺9.2万元投资回报一直未支付,于是向法院起诉。日前,静安区法院判决驳回了戴老伯的诉请。
1996年,戴老伯与12名投资人通过案外人刘先生、徐先生向百老德公司隐名入股144万元,其中戴老伯出资27万元,占出资比例18.75%。2006年,百老德公司向刘先生、徐先生返还全部投资款。2007年4月30日,刘、徐二人向百老德公司出具备忘录称,投资收益问题除过去已付利息外,遗留问题全部结清完毕。
今年7月3日,戴老伯起诉到法院称:他从入股至1999年均分得红利,可后来未得任何回报,百老德公司于2002年11月至2007年5月逐渐退还了股本金,尚有承诺的红利未支付。他要求法院判令百老德公司支付投资回报等共计9.2万余元。
法院查明刘先生、徐先生向百老德公司投资的资金,是由戴老伯等12人集资款。法院认为,刘先生和徐先生已向百老德公司收回投资款,又承诺放弃投资收益,理应视为刘先生、徐先生与百老德公司的投资关系终止,且无任何纠纷。因此,戴老伯起诉要求百老德公司支付投资回报、利息等请求,法院不予认可。(李鸿光) (来源:解放日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