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9月8日电 (记者魏贺)成都孙伟铭酒后无证驾车造成四死一伤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今天上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孙伟铭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
去年12月14日,孙伟铭无证醉驾一辆别克轿车,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这是中国第一起因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孙伟铭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此后,为获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孙伟铭之父孙林多方筹集100万元赔偿款。
二审判决认为,孙伟铭对无证酒后驾驶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完全能够预见,虽然不是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但完全放任且并无采取任何避免的措施,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最的构成规定。
在量刑方面,二审判决认为孙伟铭在事发当时主观恶性不是很深;归案后真诚悔罪,并尽其所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及其亲属出具了谅解书,依法可从轻处罚。基于以上因素衡量,孙伟铭尚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必须施予极刑的罪犯。
死者家属张志宇在宣判后对媒体表示,在罪名没有变更的前提下,自己能够接受二审判决的结果。死者家属金宇航也表示,这个结果算是对遇难的亲属和全社会都有了一个客观公正的交代。
但孙伟铭的妹妹孙小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案件的定性本身就不合理,一定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孙小媚在现场说,应该修改二审终审制。“因为从提审到判决只有几天时间。”她希望法官多还原当时的事实背景,用更长的时间看当时的影像资料,而不是4天后就宣判。
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在孙伟铭案二审宣判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孙伟铭案的二审判决结果作出释疑。据了解这次最高院新闻发布会上,有可能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对类似危险驾驶行为引发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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