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当记者到达江西省南昌市时,九江市人民政府正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汇入一笔3100万元的执行款。
长达5年的执行马拉松终于到达终点,当年参与执行的法官已经换了一茬,但他们的遭遇却是一样的:“从南昌到九江,来回跑了不下20趟”、“政府的态度硬得很,坚决不给钱”。
记者了解到,案号为(2004)赣执字第1号的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郊区支行申请执行九江市庐山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九威大道开发建设指挥部借款合同纠纷案,江西高院2004年1月8日立案执行后,经采取执行措施,已清偿920万元,尚有7000万余元执行款未到位。
该债权有九威大道两侧剩余的244.5亩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按理说将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债权人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就可以顺利执结。没想到,法院在处置已经抵押、查封的土地使用权的节骨眼儿上,政府提出了异议,执行陷入了僵局。
执行难度升级
被查封土地使用权被收回
今年1月22日,《九江日报》刊登的“关于收回九威大道两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的公告,引起了此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注意。
公告中,九江市政府以土地闲置、过期未开发为由,收回包括本案抵押、查封的244.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统一纳入政府储备,并注销市政府原颁发给九威指挥部的土地使用权证。
那么这244.5亩土地使用权究竟该花落谁家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1993年11月15日,九江市政府就发文同意由九威指挥部为市政府代征九威大道建设用地,费用由庐山区房地产公司负责,并同意九威指挥部规划开发九威大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土地,免交土地出让金、菜地开发基金、土地管理费。此后,九威指挥部报经省政府批准,共征用了九威大道两侧4464.13亩土地,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993年至1998年期间,农行郊区支行陆续向庐山区房地产公司发放贷款,2000年4月27日,九威指挥部与郊区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同意以部分土地使用权为庐山区房地产公司的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被执行人认为其已无其他财产,债务是为市政府修路而造成的,只有用这些土地抵债。
围绕抵押的244.5亩土地使用权,江西高院在执行当初就碰了钉子:当地政府提出抵押土地存在四至、性质、土地规划难以确认及拖欠农民工工程款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要慎重。
九江市政府登报收回已抵押、查封的土地使用权使该执行案件难度升级。江西高院院领导带队多次赴九江市与九江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当事人协商,但各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随后法院决定对244.5亩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以清偿债务。经委托评估,244.5亩土地使用权总价为9000余万元。
“因为市政府已登报收回土地,人们担心买了土地后无法开发使用,两次拍卖都流拍了。”江西省高院执行局法官付爱群告诉记者。
挂牌督办
追加被执行人执行现转机
由于政府在土地规划、收储等问题上与本案当事人的分歧较大,该案经多次协调仍没有任何松动迹象。在去年11月开始的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案被列为挂牌督办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督办意见:鉴于本案九江市政府擅自处分法院查封财产,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很大干扰,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将九江市政府追加为被执行人,同时执行法院应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及省清积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如还不能解决,向省清积领导小组交办。还是不能解决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包案督办。
案子的执行出现了一线曙光。
今年6月16日,江西高院依法裁定追加九江市人民政府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收回的244.5亩土地使用权价值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
付爱群介绍说,6月17日,九江市政府就签收了该裁定,但仍未按期履行清偿义务。
怎么办?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特别关注此案,7月1日即批示给九江市市长,要求依法妥善处理。
7月7日,江西高院再次派员到九江市,分别与市政府、农行郊区支行等商谈协调,终于有了初步意见。
7月20日,农行郊区支行与九江市政府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确定九江市政府一次性支付3100万元。
8月28日下午,执行款汇入江西高院指定账户。
此次随行督办案件执行的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认为,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的配合和支持。涉及政府的执行案件尤其需要政府讲法治、讲诚信,依法履行。
“要消除执行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特别需要地方各级领导、政府机关树立起依法行政意识。”全国人大代表缪昌文表示。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