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程富强等3户家庭购房后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情况属实,责成程富强等3户家庭立即退还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部门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市住房保障办退回房价款,退回房价款按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程富强等3户家庭自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之日起,市住房保障办5年内不再接受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以上是昨天广东省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布的一份处罚决定的部分内容。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该部门在对金沙洲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程富强等3户家庭竟将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这是自2007年底《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广州首度爆出经济适用房出租的消息。
据悉,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正在调查核实程富强等3户家庭提供的收入、资产或住房情况等资料,对协助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会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负责人表示,今后凡发现将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或将所承租的新社区住宅转租、转借的情况,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绝不手软。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暗访经适房出租牟利非个案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金沙洲新社区是广州市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专门建设的大型住宅项目。这里提供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房源,2008年11月,金沙洲首批1469套经济适用房正式发售。
记者近日以租客身份暗访金沙洲部分中介门店时发现,不少中介坦承有经济适用房放盘出租。
记者来到位于金沙洲的某中介档口寻找社区的出租房源,置业顾问李先生表示,新社区的廉租房不能出租,而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也不能出租。但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之下,他表示手头确实有3套经济适用房放盘出租,其中一套两房一厅的单位月租1000元,没有家电,租价和周边其他商品房差不多。“最近一段时间,风声较紧,业主都很小心,有的业主甚至要求租客必须是广州人,这样才可以冒充亲戚借住。”
在另一中介门店,置业顾问杨先生称,在金沙洲有经济适用房出租。他告诉记者,由于金沙洲新社区房子较新,而且小区环境很好,因此受到一些年轻租客的欢迎,但由于被查到出租的后果很严重,因此业主放盘都特别小心。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去年售出的金沙洲经济适用房仍有不少住户未入住。记者日前在晚上8时左右走访金沙洲经济适用房时发现,一栋楼仅有寥寥数户亮灯。一名正在散步的住户告诉记者,这里便是去年开售的经济适用房,在这里住的人确实还不多,平时较少人出入。
专家应全面清查并立制监管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指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为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现在出现了转租牟利现象是不公平的,理应收回。但这种现象应该不会只是几例,建议政府部门全面清查,并把监管措施常态化。此外还要加大处罚力度,仅仅是收回住房是不够的,应该让这种违规行为付出更大代价。
对此,广州知名房产专家韩世同表示,遏制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关键在于管理政策的执行,必须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后续管理,对购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对经济适用房应扩大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一经举报核实,立刻查处。
他还指出,违规出租经济适用房不能退房就了事,还要作为违法行为来严肃处理,继续深挖,对故意隐瞒、伪造资料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呼吁不要让少数人浑水摸鱼
在上周因家庭经济原因而不得不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广州市民周伯气愤地说:“这些人真是没良心,政府花大笔钱解决市民的住房困难,有些人却买了房来出租!过去听说有的城市发现过开名车、戴名表住经济适用房的,我还不太信。现在广州又发现了房子住不完,拿经济适用房出租的!看来政府实在要加强监管,让经济适用房真正造福困难家庭!”
同样,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叶先生在上周刚刚结束的广州市党恩新街经济适用房销售中选择了弃购,他听说有人将经济适用房买来转租牟利的事情后表示非常惊讶和气愤。叶先生此前曾想买金沙洲的经济适用房,今年5月份都下了定金,但由于担心交不起月供而最终放弃,他昨日呼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不要让少数人浑水摸鱼。
本报广州9月8日电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