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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一个“腐败重灾区”的重建之路 记者 于磊焰 段羡菊
“在监狱里可以召开市委常委会了”,外界曾经这样形容湖南郴州系列腐败案。2006年下半年以来,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市长周政坤、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副市长雷渊利、宣传部长樊甲生、组织部长刘清江等接连因受贿等问题落马。
8月14日,湖南省高院对李大伦和曾锦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二审公开宣判,维持对两人的一审判决。李大伦和其妻受贿所得财物1374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财物达2181万余元,被判死缓。曾锦春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索贿、受贿3123万余元,尚有952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死刑。
一个地市级班子内落马的领导干部如此之多,全国罕见。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利用“双规”等权力,在矿产承包、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等方面大肆敛财,震惊社会。半月谈记者在省高院二审判决书上看到,曾锦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罪该处死”。
系列腐败案对郴州官场的打击,不亚于一场八级地震。
三年努力重建,党政公信力显转机 郴州系列腐败案最大的后遗症,就是“老百姓不再轻易相信台上的领导”。
郴州市苏仙区八一路是条商业街,有600余家经营户。郴州系列腐败案事发后,社区曾经对经营户的政治身份调查摸底,一些人虽然是共产党员,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政治面貌。从事社区工作近10年的社区专干金燕告诉记者,这与系列腐败案的曝光有直接关系。“这些案子使他们内心愤怒,对党和政府缺乏信任”。系列腐败案使得当时郴州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市委、市政府的公信力接近崩溃。
2006年,湖南省委调派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葛洪元担任郴州市委书记,从外地调派了一批官员补充郴州班子。新一届市委提出了“打基础、创环境、反腐败、促发展”的工作方针。2008年底,原市长戴道晋继任市委书记,省商务厅长向力力担任郴州市长,提出把郴州建设成为“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并争取湖南省出台支持郴州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34条政策”,以此凝聚人心。
2008年南方冰冻灾害一度使郴州成为“孤城”,全城断水、断电、断路,举国上下关注。但正是在这场天灾中,郴州的政权机构和干部队伍被有效动员起来,冰冻雨雪中他们展现的勇气、责任和担当,让当地民众为官场地震之后的官员表现打了一次高分,外界将“英雄的城市,英雄的人民”称号送给了郴州。
从2006年下半年系列腐败案发至今近3年,尽管反腐败的任务仍然不容忽视,郴州市委、市政府重塑公信力的举动已显现转机。今年上半年,郴州GDP增幅为19.6%,在全省市州中排名第一。社会治安民调全省排名由去年第14位上升到第8位。记者在郴州感受到,很多干部精神振奋,民间舆论谈腐败的开始减少,谈发展的增多。市委书记戴道晋认为,经过两年调整,郴州不论经济增长还是老百姓对党委和政府的信任度,都处于“触底回升”的恢复增长阶段。他认为,天灾人祸确实对郴州短期造成了重挫,但如果郴州上下善于反思并汲取教训,将有益于长期的发展。
痛定思痛,官员“限权”自警 2006年,曾锦春因严重违法违纪被抓后,郴州城区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从官场到民间皆拍手称快,社会欢欣鼓舞的程度超过其他任何一位贪官东窗事发后的反应。
新一届市纪委把整肃纪检干部队伍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单独设立监督检查室,对纪检监督干部进行监督检查。2007年,对市纪委3名纪检干部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当事人分别受到了法律或党纪政纪处分。市纪委惩治“内鬼”的举动,受到舆论肯定。
针对曾锦春滥用“双规”权、办案不按法定程序操作等问题,郴州市纪委先后制定了市纪委与检察院协同办案等12项制度。这些制度对信访受理、初查、立案、“双规”、审理、违法违纪财物处理等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
2006年底接任纪委书记的刘光跃对记者说,这些制度特别强调集体研究,其中“双规”、立案、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全部要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我当纪委书记,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限制自己的权力。”刘光跃认为,“这既是保护事业,也是保护自己。”
李大伦案发前4年的市委常委会记录本,一年比一年薄。2002年,一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提拔,对两个县党政正职的任命,记录本显示市委常委发言47人次。到了2006年李大伦出事前,市委常委会讨论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命,记录本上只有李大伦的一句话。
郴州市委反思认为,加强监督必须贯穿于决策全过程。为此,他们在制度上进行完善,如常委会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避免一把手先发言先定调;领导班子讨论时,班子成员应明确表示态度,并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应特别载明”;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个签字等。
以干部任免为例,郴州市委组织部建立了一套以制度创新、程序民主为核心的新机制,如实施差额选任,破除“一个岗位一个人选”、“先定人选后走程序”等做法,从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表决全部推行差额制。
“我刚到郴州时,不少人找上门来,很多是跑官要官的。经过这几年,可以说,来我这里跑官要官的少而又少了。因为现在的郴州,买官卖官没有市场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廖跃贵对记者说。
2008年上半年,郴州提拔了一批处级干部,组织部门事先的调查摸底和干部群众的推荐意见达到了高度一致,社会反响很好。一些干部意识到,现在只有工作上奋发进取,大家都认可你,才能脱颖而出。
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开放开明面对媒体 2004年3月,郴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曾出台一份与中央精神明显相悖的“红头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接受外来媒体的采访,提供新闻线索……必须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如有违反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严肃处理”。
这个号称为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维护郴州良好形象”的规定,特意点明是“经市委领导同意”的。对于前来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郴州当时的手段是“封、堵、压、疏”,以至于贪官樊甲生当宣传部长时,获得了“消防队长”的称号。
郴州一位爱打抱不平、经常向媒体提供线索的市民告诉记者,由于当地媒体遭压制,省内一些媒体被“公关”,郴州很多老百姓特别倾向于向京城以及相邻的南方媒体爆料。前几年,百度的“郴州吧”一度成为全国最红火的地方吧。正常的舆论监督受到严重压制,使一些枉法官员肆无忌惮,胆大包天,与此同时,民间的怨愤和对立情绪愈来愈严重。
2007年年初,新市委班子上任之初,百废待兴之时,扭转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被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文件,要求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当时的市委书记葛洪元、现任市委书记戴道晋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媒体揭露丑恶现象,是一种低成本的有效监督,对地方的发展很重要,郴州将以开放的思维、开明的态度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观念转变后,郴州市属媒体的舆论监督正常了,很多问题在矛盾初始阶段、在本地就得到了较好解决。郴州各电视频道现有四档舆论监督性节目:《天天播报》《今晚八点》《消费前沿》和《法眼》;市电台有《市民热线》《交通直播室》;市报有《曝光台》《行政效能热线》《市长热线播报》;郴州网有“民情直通车”。
市电视台《法眼》栏目制片人唐武告诉记者,过去如要曝光某部门或单位,被批评的单位会动用软硬各种手段,千方百计砍掉节目。而今年5月,《法眼》报道市卫生防疫站的疾控中心办健康证不搞体检只收钱的事情,当晚下很大的雨,被批评的单位组织所有工作人员收看节目,还邀请报道的记者参与单位内部的座谈,第二天处理意见全部出台,彻底纠正了过去的错误做法。跟踪报道出来后,社会反响很好。
社会公众对当地党委、政府信心的重拾,和舆论的正确引导密不可分。反思过去的教训,借鉴外地的得失,揣摩一系列热点事件的传播规律,郴州市在网络民意汹涌如潮的背景下,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一套引导舆论的实在、管用的思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荐国形象地将之概括为四句话:把住源头,“成事不坏事”;谨言慎行,“无事不惹事”;沉着应对,“遇事不怕事”;化危为机,“坏事变好事”。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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