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10 04:1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学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乌云其木格出席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刘宇)9月8日至9日,全国人大农委学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座谈会在并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并讲话。她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以对“三农”工作的深厚感情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今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乌云其木格说,这部法律立足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坚持从方便群众出发,充分发挥调解和仲裁两个渠道的作用,明确规定了调解仲裁的方式、程序,为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巩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乌云其木格指出,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加强农业农村法制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要将其与新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起来。要把严格执行这部法律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起来。
乌云其木格强调,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宣传和配套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法律体系。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确保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安和致欢迎辞。他在简要介绍我省省情后说,山西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注重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作为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拓宽调解仲裁渠道,积极开展调解仲裁试点工作,依法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也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文盛、张中伟、李乾元、尹成杰、索丽生、刘振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李殿仁等参加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申联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海亮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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