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靖瑄,见习记者安迪)9月14日,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规定:从9月15日0时起至10月8日24时止,北京市政府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省交管局提醒全省相关车辆的驾驶人严格遵守规定,此间尽量减少进京次数,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不得进京的
运输化学品车辆不得进京。
外省、区、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例外——持有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可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限制进京的
外省、区、市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
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
例外——
“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货车;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以及为国庆庆祝活动运送物质的车辆。
上述车辆,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方可进入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但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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