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王女士问:我婆婆现在去世了,由于丈夫早亡我一直和婆婆住在一起,婆婆生病住院期间一直由我照看,现在要分割遗产,婆婆的其他子女都说我不是他们家的人,没有权利获得遗产,请问法律上是这样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解瑞松律师解答:这个涉及到遗产分割问题。王女士作为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分得遗产。但是,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王女士完全有权利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获得遗产。(吴旖旎整理)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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