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姚丰) 昨日,市消协根据近年来受理的大中专学生消费纠纷案例,发布今年第15号消费警示,提醒大中专生尤其是高校新生防范六项不合理消费方式及“陷阱”。
【现象一】盛行“办卡”风
时下,不少银行在高校采取有针对性的促销措施,部分学生把拥有信用卡作为迈入社会的“第一步”,甚至有个别学生将高透支额度信用卡作为炫耀资本。
市消协提醒:在校学生应正确认识信用消费,办卡后要认识使用规则,透支消费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足额还款,使用信用卡网上购物时不要轻易泄露重要的个人信息。
【现象二】快递“不快”
外地学生经常以快递形式寄运物品,很多时候会遭遇快递的“不快”。市消协上半年受理的投诉中,电脑是快递物品中投诉较多的商品。
市消协提醒:一定要选择口碑好、实力强的快递公司,而且最好在事前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
【现象三】买到“水货”电子产品
大中专学生群体中,手机、电脑、MP3、MP4等消费品大量使用。市消协近段接到许多学生的电话咨询及投诉,反映在学校密集区洪山广埠屯资讯广场及赛博数码城一带购买电子消费品时,频繁产生纠纷。
市消协提醒:不要去“小作坊”式的商铺购买电子产品,购买时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经营发票,同时查验产品合格书及三包证明等相关材料。
【现象四】遭遇勤工俭学骗局
一些较为贫困的在校新生,以勤工俭学的方式来减轻家庭负担。
市消协提醒:一些不法中介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的心理,在网络上散布广告诱骗学生兼职。另外一种情况是利用在校学生廉价劳动力,欺骗学生或者是工作完成后不给薪水。一些超乎寻常的“好事”,如低价、高薪等极有可能是陷阱。
【现象五】掉进美容“陷阱”
学院周边的一些美容店、美发店以“花言巧语”打动甚至强行拽住学生进行“体验消费”,学生办理消费卡后,门面突然转让或者搬迁。
市消协提醒:在校新生要选择一些有经营门面、工商执照、许可证且正规的美容美体场所进行消费,缴费前务必要约定相关事宜,签订文字协约,方便事后维权。
【现象六】落入网购“陷阱”
一些不法商家在网上夸大宣传,不及时送货,或交付定金之后便神秘失踪。
市消协提醒:网购时要充分了解商品,交易之前要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及附带条款,购买时一定要选择权威公认的第三方交易工具,收货时一定要“先验货,再签收”。此外,要保留有关单据和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便发生纠纷时快速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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